一、本次纂修宗谱以民国甲寅谱为基础,同时增加历史文化内容既继承祖制,
又体现时代特征。
二、本次纂修由两部分构成。根据各地宗谱精选资料统编为统宗溯源部分,依
汉川民国甲寅谱为主,参订戊寅辛未两谱续修编为汉川宗派部分。
三、本宗谱统宗溯源部分为上函共五卷谱中次第统宗武穆王为一世,依次
排列格式采用欧苏式仿古竖版自右向左,五世一升六世提纲上标明
某公几子几女,分支列叙,下出世次,展卷尽然。
四、本宗谱汉川宗派部分为下函共八卷谱中次第,同样以武穆王为鼻祖,汉
川始迁祖子忠公系下谱世系原谱艺文等都原本保留,增列世系图取欧
苏式体例。增加康熙皇帝钦赐班派并列。
五、纂修本谱采用一图五世,两图十世。谱中仍用农历纪年书天千地支及墓
葬向,以便族人查属相和择吉日。凡老支房谱记载或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
前纪年有补充的要尽量仍按如光绪、宣统民国纪年。
六、遵照国策适当废除旧习。女子同样书写名字出生年月时辰及夫君姓名,
同样可传承宗族世系。多名女子的,按长幼排序或指定女子承嗣只书一名
女子,其余列名父母世表后记载。为区别族人男女性别承嗣女子只写原
名不书谱名,只书某某之几女,不书行次。承嗣女子世系,其后子孙为异
姓的只到本女子为止,凡子女不姓岳的不准入谱。
七、谱表中所领养子女应按谱法书养子或养女或在养父母年月日后注明何地
何人之子女,不明者不书,女子招婿或夫君入赘的若未更姓,按女子世系
传承规则夫君书列表年月日后同世表书年月日以区分本姓世系。
八、本谱世系表对某族人上下无考的列入同班辈承嗣世系并分别以『序某
为嗣子谱世系』加以说明以别『出嗣承嗣』。凡立孙或曾孙等承嗣的,
其所缺世系一律用承嗣孙的父祖等『兼祧』。
九、本谱世系源流部分以民国甲寅谱世系为线年代悬殊之疑列表叙述以备
俟考。
十、世系表中凡族人有外出不明或出继外姓的即未归宗者及未联系到的于其
名下注明不详失考待考等,或出继某地某姓以备日后归宗查考溯源。
若联系到的族人始终不出资料而多次劝说又不听的视为自动放弃入
谱。
十一、世表记载增加学历及职业状况只书初中以上的学历。凡墓地有记载的
可依旧照样入谱。袭祖制凡族人有专长特技或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则
在世表中可略述若干,以彰显之。
十二、婚配及户籍住址迁徙变动的应如实记载离婚或过世再娶的可书离异
或继配继娶所生子女载明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