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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华姓氏好声音”族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09-18 13:54:59 来源:
编辑:jingpinwen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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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时代潮流,我们决定在编印《中华家谱》之际,举办一场“中华姓氏族歌大奖赛征集活动”,优选各姓氏的优秀族歌编入《中华家谱》,让这些族歌与《中华家谱》一起,同步进入吉尼斯世界纪录。为此,特制定征集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台办、文化部、民政部、全国侨联

主办单位:文化部文艺司、中国音乐家协会 、中央电视台综艺频道

承办单位:福建晶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华家谱》编委会、《中华家谱》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组委会

协办单位:待定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6年9月1日--10月30日,组建机构;

第二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宣传发动、启动仪式;

第三阶段:2016年12月1日--2017年3月31日,作品初选;

第四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7年3月31日,作品终评;

第五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30日,决赛及颁奖晚会。

三、征集对象

各姓氏宗亲机构推荐,各姓氏音乐家、音乐爱好者原创。

四、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中华家族》为《中华家谱》的谱歌,以歌颂民族团结互助精神、体现“世界华人一家亲”的时代风貌为主题;姓氏歌曲为各姓氏的族歌,要以尊亲睦谊、团结进步、追跟溯缘为主题,具备一定的姓氏文化内涵。应征歌曲易传唱、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富有传统文化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2、作品形式:参赛作品分为作词、作曲、歌曲三部分,歌曲组须提供完整的无声伴奏小样以及完整的有声演唱录音,作品小样刻录成CD,同时提供完整的歌词曲谱。作词、作曲无须伴奏小样,但须提供词曲简谱。 

五、提交方式

 以邮寄的方式提交作品,提交作品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有声演唱录音小样以及无声伴奏小样。作品仅为歌词、曲谱者无需提供录音小样;

2、完整的词曲简谱纸质稿件,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3、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签署《参选表格》;

4、提供歌曲创作背景和主题思想(300-500字);

5、集体推荐的由宗亲机构3人以上签字,附词曲作者授权书,并加盖机构公章;个人原创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5、邮寄地址:统一邮寄到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正大广场御景台1617-1620

六、评选办法

1、《中华家族》与各姓氏族歌两级评选活动同步进行。本次活动作品评选由网上初评和终评两阶段组成。

2、各姓氏提供和原创的歌曲直接上传到各姓的网站上,《中华家族》族歌上传到公司、编委会、组委会网站上,由评选委员会制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并各预选20名交付各姓氏宗亲投票。投票结果,各预选前3首呈送给由中国音乐家协会资深的专家和姓氏专家组成评委会终评。《中华家族》第一名的,入选《中华家谱》主题歌;各姓氏第一名的入选《中华家谱》各姓氏族歌,并且推荐作为本姓氏族歌或主题歌。

3、对入选主题歌的,由组委会发给优胜奖,对其余两名,组委会将分别授予优秀奖和鼓励奖。并建议各姓氏宗亲机构对优胜奖和另外2名获奖者予以物质和荣誉奖励。

4、对入选各姓氏族歌的,由专家优选50名,在各姓氏网站上再度进行公投,评选出10名,最后在中央电视台上进行现场演绎评选,分别评出“中华最佳族歌”最佳创作与演出将的各种奖项。并邀请赞助商和中央及有关政府机关领导进行现场颁奖,全国相关媒体和各姓氏网站同步转播。

七、奖项设置

1、《中华家谱》主题曲:

(1)创作奖:最佳作词、作曲一等奖各1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各3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三等奖各5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2)表演奖: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3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三等奖5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元。 

2、姓氏族歌入选《中华家谱》:

入选《中华家谱》姓氏族歌序列者,由组委会颁发证书,其奖金由各姓氏机构负责发放。

3、在姓氏族歌决赛优胜奖:

(1)创作奖:最佳作词、作曲一等奖各3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各5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各3000元;三等奖各10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2)表演奖: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5000元;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元。 

八、 参选要求:

1、作者提交至征集活动组委会的参选作品系原创著作权人,或者是以委托创作、转让等方式成为作品的受让著作权人;

2、参选作者须按照征集活动的要求填写作品的有关信息,并向活动组委会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3、参选作者自将参选作品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认同由组委会及活动组委会合作的第三方将其报送的作品进行改编、编配、演唱、制作音像制品等一切再创作形式制作;

4、参选作品可以被组委会通过以任何宣传形式进行推广和传播,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5、所有入围作品的版权均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6、参赛作品中的任何部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专有权利,如因参选作者选送的作品存在著作纠纷的,组委会对作品本身的纠纷不承担责任,并保留追求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华家谱》编委会族歌评选委员会

                                                    2016年8月



 以邮寄的方式提交作品,提交作品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有声演唱录音小样以及无声伴奏小样。作品仅为歌词、曲谱者无需提供录音小样;

2、完整的词曲简谱纸质稿件,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3、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签署《参选表格》;

4、提供歌曲创作背景和主题思想(300-500字);

5、集体推荐的由宗亲机构3人以上签字,附词曲作者授权书,并加盖机构公章;个人原创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5、邮寄地址:统一邮寄到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正大广场御景台1617-1620

六、评选办法

1、《中华家族》与各姓氏族歌两级评选活动同步进行。本次活动作品评选由网上初评和终评两阶段组成。

2、各姓氏提供和原创的歌曲直接上传到各姓的网站上,《中华家族》族歌上传到公司、编委会、组委会网站上,由评选委员会制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并各预选20名交付各姓氏宗亲投票。投票结果,各预选前3首呈送给由中国音乐家协会资深的专家和姓氏专家组成评委会终评。《中华家族》第一名的,入选《中华家谱》主题歌;各姓氏第一名的入选《中华家谱》各姓氏族歌,并且推荐作为本姓氏族歌或主题歌。

3、对入选主题歌的,由组委会发给优胜奖,对其余两名,组委会将分别授予优秀奖和鼓励奖。并建议各姓氏宗亲机构对优胜奖和另外2名获奖者予以物质和荣誉奖励。

4、对入选各姓氏族歌的,由专家优选50名,在各姓氏网站上再度进行公投,评选出10名,最后在中央电视台上进行现场演绎评选,分别评出“中华最佳族歌”最佳创作与演出将的各种奖项。并邀请赞助商和中央及有关政府机关领导进行现场颁奖,全国相关媒体和各姓氏网站同步转播。

七、奖项设置

1、《中华家谱》主题曲:

(1)创作奖:最佳作词、作曲一等奖各1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各3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三等奖各5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2)表演奖: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3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三等奖5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元。 

2、姓氏族歌入选《中华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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