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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乌兔周念七公世系考
2016-09-18 08:08:44 来源:
编辑:fa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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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兔周,乃是始祖念七公由安徽省安庆市舒城麻渡肥水南道而行,开基于江西湖口县花尖山乌兔大屋场之周氏后裔的族称。据其宗谱名人录载,历经宋、元、明、清及现代,其星布四方,华胄辈出;自念七公起,其下延世系齿录内容较为完备,齿齿相衔。但其上承世系,却有二种版本,一种是湖口、都昌、星子、庐山区乌兔周后裔宗谱版本(下称“省内版本”);一种为湖北省蕲春县蕲州扎营港提供的“阳邑华卿塘湾重梓”的“长岭念七公鸡垅山宗肇世系”版本(下称“省外版本”)。两种版本从念七公起至六世孙玙公、珌公,谱载完全相同;两者从念七公七世孙分支。珌公长子、次子即澄公、清公为省内版先祖;珌公三子、四子即溟公、源公为省外版先祖。两种版本谱均载:“珌公,娶万氏,生子四:澄、清、溟、源;殁葬湖口毛垅翠麓庄对港”。唯有略异的是:省内版载珌公“乡进士”,对万氏殁葬未记载;外省版载珌公“赐进士”,“公妣殁葬湖口茅垅翠麓庄对港合茔”。而两种版本发生严重分歧的是念七公上承世系,且是南辕北辙。

省内版有三个谱局。

1、湖口谱局为乌兔周祖地,其谱载念七公:“父:应昌,妣李氏;祖从远字希禹,娶梅氏”。

2、都昌谱局载念七公:“父讳应昌,名智强,从远长子,娶李氐,生子三:识、礼、辅成;祖从远字希禹,娶梅氏”。

3、星子县、庐山区(下称星庐局)谱载念七公:“父应昌,又名应珍,妣李氏;祖崇任,天叙之子,娶梅氏;天叙之子壬寅,生从远”。省内版三个谱局均载念七公为周瑜字公瑾三十一世孙,即念七公为周瑜三子彻(循、衍、彻)之后裔。可见,省内版对念七公上承世系中父、祖两代记载不一。

省外版谱载念七公:“父振赦,行九,娶何氏,生子三:念七、念九、四六;祖二公,讳安俊,娶王氏,生子三:八公、振赦、十一公;曾祖师愈,行一,娶夏氏,生子二:二公、五公”。并谱载齿录至平王少子烈字秀爵,排除了念七公为周瑜之后,也排除了念七公与智强、从远的直接世系。两种版本之世系,均出自乌兔周念七公后裔之宗谱,且均为念七公六世孙珌公之后裔,只不过从念七公第七世分支,且念七公下延九世记载相同,却将念七公上承世系宗出两源,且南辕北辙,自相矛盾。孰是孰非,必有一说。

我因族推为赣、鄂、皖《周氏宗谱》续修委员会首席顾问和中华周氏联谊总会首届理事,有幸接触三十余周氏谱局之谱牒,又有幸拜读乌兔周和省外版本之谱牍并与之复印,又从《中华周氏网》获悉一些资料,故受上述九江乌兔周宗亲之委托,根据其三个谱局提供的各自谱首原件,结合自己手中能搜集的资料,试析如下:

一、两种版宗谱谱载信息:

(一)省内版本谱载内容

1、星庐局谱在应昌齿录中载:“崇任长子,又名应珍;匡国精通百家,世称书襄;娶李氏,俱葬金钗形,生子三:识、礼、辅成”;在念七公齿录中载:“讳礼号达庵,公谨三十世孙;原居安庆舒城麻地;生而颖异,博通五经,中后五代唐天成二年鸿词科进士掌制;诸因石敬唐之乱,不仕于后周;显德丙辰年,昆季兄弟三人由舒城麻地渡淝水而南,道遇陈希夷先生指示:六公遇黄土而止、七公遇乌兔而止、八公屏风而止;念七公至湖口东二十里花尖山下休息,于树荫下见乌免献瑞,遂筑室于大屋场而居焉;娶赵氏,夫妇俱葬大屋场后;生子八:禧、祯、祺、玮、祐、祚、祗、简;其七子俱远迁,惟幼子简公继志花尖山下”。

湖口局谱在应昌齿录中载:“应昌,从远长子;字匡国;祖妣李氏;俱葬金钗形。”未载生子情况。在念七公齿录中载:“讳礼号达庵,生于唐中和三年,任后唐学士,至周世家显德丙辰年由舒城麻地,始迁居于湖口花尖山大屋场;享寿八十三岁;殁于宋泰平兴国八年,葬竹基塘;娶赵氏,生子八;其七子俱远迁,惟幼子简公世居花尖山,为二世祖。”

都昌局谱在应昌齿录中载:“智强,从远长子,讳应昌,字匡国;精通百家,世称书襄;娶李氏,俱葬金钗形;生子三:识、礼、辅成。”在念七公齿录中载:“应昌次子,讳礼字达庵号铎任;后周学士;周世宗显德丙辰年由舒城麻地旋迁湖邑花尖山大屋场遇乌兔居焉;享年八十三,殁于太平兴国八年,葬竹箕塘堪上;娶赵氏,生子八;其七子俱远迁,惟幼子简公继世花尖山老屋场,氏葬夫同处。”并在谱局首载“应昌长子念六讳识;”“幼子念八讳远号道岸”。

2、省内版三谱局对二世祖简公之齿录所载内容基本相同,均载:“简公,念七公幼子,行八;仕后周世宗吏部尚书;娶吴氏,生子二:尚礼、尚义;俱葬竹田垅。”

3、星庐局谱载念七公七世孙:“澄公,珌长子,字虞乡;生于宋兴隆二十年十二月初四日;殁葬乌兔祠堂之酉牌下;娶李氏,生子一:汝明”。“清公,珌公次子,字夏乡;生于宋兴隆六年十月初八日;葬乌兔祠堂;娶沈氏,生子四:才、平、美、汶”。又载念七公八世孙:“才公、清公长子;生于宋淳熙戊戌年八月十五日;葬大屋场右边;娶管氏,生子五:四十、五十、五一、五二、五三。”都昌局谱载内容与其相同;湖口局谱载内容除清公字“行夷”略异外,除第一世念七公齿录中有生、殁年份外,从第二世简至第十世,除其中第九世“六十公字青林”外,全部均未记载生殁年份。

4、三谱局均载念七公六世孙玙公“中解元,登李迪榜进士。”

5、从省内版三谱局刊于谱首的谱序看,湖口局谱首刊“道光十七年岁在丁酉”、“念七公二十九世孙兼三名远声字振铎敬撰的《兼三氏序》中载:“考谱之作也,始六世伯祖玙公,中解元登李迪榜进士者,朱书于石,藏于乌兔周祠堂,为元兵火灭。后我十六世祖草庭公,洪武丁卯科二名举人,学识超群,博通番书,擢为讲官,与其从兄试升太学,授四川成都府新津县尹,号南崖公,访叔祖月庭翁旧稿,编而集之,凡三年五易其稿始克成谱,何如其郑重也。”

芦丛派二十七世孙庠生景宣于“乾隆四十一年岁次丙申孟冬月谨志”《序》,全文为:“周姓散处于江右者,皆起自湖邑花尖山。谁不知,自念七公礼君始也。历宋、元、明、清,各族牒载仍以礼为鼻祖,自礼以上仅存其名而未著事实;今逢我族重修,自春徂冬,遍揣本邑宗族无论矣。又自南康、洪都诸郡,得念七公以前四十六代事实,较成化、万历、崇祯、康熙诸先正所集,参宗更详,但夷考史传不无差误之处。故我族自以念七公为居湖邑之始祖,犹鲁以周公为始祖之义。彼自受姓以来,世居河南江南郡下者,姑载于前,以俟后之贤明起而裁之”。

星庐局谱首刊有念七公十六世孙周文字惟才于 “永乐元年癸未岁五月望日谨撰”之《乌兔周氏宗谱序》,序中称其叔祖月庭先生命其曰:“吾老矣,周之遗谱赖汝以辑也”,但未对念七公上承世系及念七公生、殁年份予以记叙。周文生殁年份不详,但查湖口局谱悉知《兼三氏序》中所指的草庭公为:“巽公,行高三,字彦谦,赐号草庭;生于(元)至正癸卯年,郡痒生,中洪武丁卯科乡试第二名举人,初任浙江萧山县教谕,升南京国子监助教,又升汉府纪;因学识超群,博通番书,召对回番,功著中外,擢为经延讲官,又为东宫太傅,及致仕之后与族兄惟才较正宗谱;殁于永乐辛卯年,葬流芳市桥南,后迁葬刘香垅蔡家案山,地形飞鹅贴壁向亥;娶陈氏,葬黄泥岑向午;生子二:曰庠、序,女二:长适刘,幼适余”。为念七公十六世孙(见湖口局谱首45页)。

6、省内版三谱局于明永乐元年癸未首建《乌兔周氏宗谱》,主修为周文字惟才、周巽字彦谦号草庭。确定念七公为第一世,历十五世玄洪字起派行。其字辈衍派为:鸿建族兴隆,操心在执中,季昌仁厚远,文献遇时雍,裔衍歧峰绪,学宗礼孟传,朝庭求硕彦,山川毓英贤。

(二)省外版本谱载内容

1、省外版庄谱前言载:“我周氏由来远矣,至唐尚书侁公文肃,由丹阳迁江州瑞邑襄溪之西;越七世忠武公辂北居焉,又六世师字一派四十二名;愈公居长;愈公之子二公,由新义前厅;二公之孙念七公,由新义前厅迁安庆舒城麻渡江南;行隐处,在路偶遇异人陈希夷先生指示曰:遇乌兔而居;七公旋至湖口东离城二十五里花尖山,休于树荫之下,果见乌兔献瑞,遂筑室于大屋场居焉。公九世孙本稷公,由湖口花尖山迁河南汝宁府息县;本稷公之孙德澄由息县迁江西德安布袋岭;澄公七世孙世信公,由德安徙居兴国州兴教里长岭(全文)。”

2、谱首将侁公列为一世祖,为平王少子烈字秀爵第四十八世孙。侁公“支下世表”载:十四世:“二公,讳安俊;父师愈、祖当公、曾祖忠公;娶王氏,生子三:八公、振赦、十一”。十五世:“振赦,行九,父二公;娶何氏,生子三:念七、念九、四六”。十六世:“念七、讳礼号达庵;父振赦,祖二公,曾祖师愈;迁安庆舒城麻渡肥水;资生颖异,博通五经,试宏词科进士,掌制诰不仕;避乱由舒城麻渡肥水南道而行,遇异人指曰:遇乌兔而居。公行至湖口离城二十五里,休于树荫下,果见乌兔献瑞,遂筑居焉;夫人赵氏,生子八;其七远迁未详,惟幼子简公继志尖山居焉”。十七世:“简公,父念七,祖振赦,曾祖二公;娶吴氏,生子二:尚礼、尚义;任世宗史部尚书”。

后至念七公六世孙即侁公二十一世孙玙公、珌公世系完全相同,且至念七公九世与省内版记载亦同;齿录内容除没有诸公生、殁年份外,另玙公齿录全文为:“娶庞祝二夫人;赐进士出身,公妣同葬在明朝永乐,国号所本岑碑考”。其他齿录均该庄人口。

3、省外版谱首中:“侁公十三世孙师愈之子二公、五公辂北里新义前厅分下总系”中载:“五公,讳安仁,字守道;娶陈氏,生子二:承铢公、公”;“承铢,行十八,又名全叔,讳谟,号翼斋;宋淳熙八年建修宗谱;娶郑氐,生子一:元素;公与妣合葬白胡塘南山辰戌向有碑”。周谟与振赦为同祖堂兄弟,均为师愈之孙;其中周谟行十八,振赦行九,又同为侁公十五世孙。师愈公孙辈有五。

二、两种版本谱载内容之异同与矛盾:

(一)相同点

1、两种版本谱均载:“念七公,讳礼,号达庵”,由安庆舒城迁徙于湖口花尖山大屋场;娶赵氏,生子八,其七子远迁未详,惟幼子简公居花尖山。且唯字均使用“惟”。略有区别的是省内版载:“由舒城麻地始迁”;省外版载:“由舒城麻渡肥水南道而行”。

2、均载念七公:“资生颖异,博通五经”;外省版载:“宏词科进士”;省内版湖口局载:“后周学士”,唯星庐局谱载:“后五代唐天成二年鸿词科进士掌制”。

3、均载念七公“在路偶遇异人陈希夷”。

4、均载念七公之幼子简公仕世宗朝尚书。外省版称“史部尚书”;省内版称“吏部尚书”。

(二)分歧点

1、省内版载念七公父为应昌,属周瑜三十一孙,是周瑜三子彻之后裔;而省外版载念七公父为振赦,属侁公第十六世孙,上溯至平王少子烈字秀爵,排除了周瑜为念七公上承世系之先祖。

2、省内版谱均载念七公“殁于太平兴国八年,享年八十岁”;其中湖口局谱还载念七公“生于唐中和三年”。而省外版未载念七公生殁年份和享年,仅载其为“宏词科进士。”

唐中和三年为公元883年;宋太平兴国八年为公元983年。

3、省内版三谱局称宗谱首修时间为明永乐元年癸未,即公元1403年;主修:周文字惟才、周巽字彦谦号草庭,两人均为念七公十六世孙。

外省版称谱建于宋淳熙八年,即公元1181年;主修乃念七公堂叔周谟“建修宗谱”。周谟与省外版载念七公之父振赦,为同祖堂兄弟。两种版本谱建时间相隔222年。

4、省内版谱均载念七公六世孙玙公“中解元登李迪榜进士”;外省版仅载“赐进士出身”,未载“李迪榜”。

三、两种版本信息之分析:

(一)周瑜是否是念七公之先祖?

1、根据省内版谱载,周瑜生子三:循、衍、彻(辙),念七公为周瑜幼子彻之后裔。因此,彻是否为周瑜幼子是考证之切重点。

《三国志》卷五十九、吴书九《周瑜传》载:“瑜两男一女。女配太子登。男循尚公主。拜骑都尉,有瑜风,早卒。循弟胤,初拜兴业都尉,妻以宗女,屯公安。黄龙元年,封都乡候,后以罪徙庐陵郡。……瑜还江陵,为行装,而道于巴丘病卒,时年三十六。”《资治通鉴》卷第七十四载:“正始二年五月,吴太子登去世。”庐陵周氏宗谱及有关周瑜的史料均曰,周瑜生于公元175年,殁于公元210年。瑜生子二:长循、次胤;女一:彻,适吴太子登。故周瑜没有幼子“彻”。

2、周瑜次子胤多有后裔,且有史志佐证,但省内版谱中周瑜至念七公世系之间,没有一位与其相同,且谱中所载如周鲂、周处、周顗等,史记中均有传记专列,根本就不是周瑜后裔..

3、称周瑜为念七公先祖,源自乾隆四十一年(1776)“自南康、洪都诸郡,得念七公之前四十六代事实”,“但夷考史传不无差误之处”(引自周景宣《序》),故乾隆四十一年乌兔周谱局以《序》的严谨形式载明:“姑载于前,以俟后之贤明起而裁之”。俟意为等待。裁意为裁决、删减。说明早在公元1776年乌兔周谱局纂修人员认为:包括周瑜在内之念七公以前四十六代上承世系“不无差误之处”。

4、近代、现代部分学者和庐陵周瑜次子胤之后裔认为,周瑜为赧王后裔,而乌兔周都昌谱局在宗谱边眉载明“汝南堂”。如果是汝南堂,显然与赧王后裔不符。

因此,念七公为周瑜幼子彻(辙)之后裔没有可能。

(二)念七公:“路遇异人陈希夷”是否可能?

分析两种版本宗谱的真实性,念七公生活之年代是切重点中重中之重,且两种版本宗谱均载念七公“路遇异人陈希夷指示”,故将此作为切重点之一。

涉及异人陈希夷之资料非常多,不但《宋史》隐逸传有传记,且古今学者多有专著。冯千山著《陈希夷事迹考》曰:“陈抟,字图南,号扶摇子,亳州真源县人(今鹿邑县)。陈抟名与号,皆来源于《庄子逍遥游》篇。而皇帝赐号,则有清虚处士、白云先生、希夷先生。生于唐懿宗李漼咸通十三年(872)。于宋太宗赵匡义端拱二年(989)七月二十七日,化形于华山莲花峰下张超谷中,享有春秋118岁”。《宋史》太宗记云:“雍熙元年冬十月甲申,赐华山隐士陈抟,号希夷先生”。可见,陈希夷先生即陈抟。宋雍熙元年为公元984年。陈抟由宋太宗于公元984年十月甲申日赐号为“希夷先生”,也就是讲,陈抟使用“希夷先生”之名号的时间在公元984年十月甲申日后。按照省内版谱载念七公殁于宋太平兴国八年,即公元983年。据此,陈抟被赐号为“希夷先生”一年前,念七公就去世了。由于陈抟由宋太宗赐号“希夷先生”的时间是公元98410月甲申日,且于公元989727日仙化,仙化前又隐居华山,故我认为念七公见到的异人不可能称谓陈希夷先生。如果是陈抟被赐“希夷先生”前路遇,传下来的则应是陈抟的其他封号。如果谱载“路遇陈希夷先生指示”是念七公传给后人的原话,则应当发生在陈抟被赐“希夷先生”之后。若发生在陈抟受赐之后,那么,就明显地有二种可能:一是省内三谱局谱载念七公殁年有误,念七公不可能殁于陈抟受赐之前一年。二是念七公路遇的是陈希夷先生的徒子徒孙。但这两种可能又只有一种结论,即念七公殁年应当陈抟受赐之公元98410月甲申日之后。

(三)念七公父、祖之迷?

如开篇所述,省内版湖口局谱载念七公“父应昌,妣李氏;祖从远,字希禹,娶梅氏”。星庐局谱载念七公:“父应昌,又名应珍,妣李氏;祖崇任,天叙长子,娶梅氏;天叙子壬寅,生从远”;都昌局谱载念七公:“父讳应昌,名智强,从远长子,娶李氏;祖从远,字希禹,娶李氏”。虽然,在念七公父之齿录中的载明“应昌”,但一个讲又名应珍,一个却讲又名智强;而在念七公之祖齿录中,一个讲“祖从远字希禹”,另一个讲“祖崇任,天叙长子”,还讲:“天叙子壬寅生从远”。同一地区仅不同县的念七公后代,却将念七公父祖两代上承世系谱载不一。说明其对念七公上承世系至今未有考证定论。

智强、从远仍濂溪公即理学鼻祖周敦颐之祖父、曾祖父;濂溪公父辅成。其无异议的世系为虞宾——从远——智强——辅成——敦颐。这是侁公后裔和湖南道县周氏及濂溪公后裔共同能接受的史实,也是南宋以来史学家史有定论之史实。勿须多述,显然从远、智强与念七公无直系关系。可见,省内版谱载智强、从远为念七公父祖直系没有根据。不过,北宋及其以前,人有名、讳、字、号,应昌为念七公父的名讳字号中一种称谓确有可能。至于省外版谱载念七公父振赦、祖二公、曾祖师愈是否正确,则涉及念七公与周谟是否是堂叔侄关系,振赦与周谟是否是同祖堂兄弟关系后,才能结论。

(四)念七公生殁年份之探讨

1、省内版三谱局直接谱载念七公“殁于太平兴国八年”,即公元983年,“享年八十三岁”,间接说明念七公出生于公元900年,即唐昭宗光化三年;星庐局谱又载明其为“后五代唐天成二年进士”,唐天成二年即后唐明宗二年为公元927年,又间接说明念七公27岁中进士。而湖口局谱载念七公“生于唐中和二年”,因唐中和二年为公元883年,其谱又载念七公“殁于宋泰平兴国八年,享年八十三年”,与前者发生直接冲突,故不加评述。而省外版谱未载念七公生、殁年份和享年,仅载“试宏词科进士”和念七公为师愈曾孙、二公孙、振赦之长子,且载明师愈另一孙周谟与振赦为同祖堂兄弟,周谟于宋淳熙八年即公元1181年建修宗谱之内容。对此,仍然无法比对和直接分析出念七公生殁年份和评述两种版本宗谱关于念七公上承世系之真伪。

前述分析念七公路遇的异人不可能称谓“陈希夷先生”,路遇的有可能是陈希夷先生之徒子徒孙,只能证明念七公不可能是“殁于宋太平兴国八年”即公元983年前,念七公应当出生于北宋期间,但仍不能评述两种版本宗谱之上承世系的孰是孰非。我百思不解,然恍然大悟地认为,解开这一套扣的切重点,可以从“宏词科进士”或“鸿词科进士”和和周谟与念七公是否是堂叔侄关系两个角度分析。

2、从“宏词科进士”或“鸿词科进士”角度分析

1)是否是星庐局谱载:“唐天成二年鸿词科进士”?

因科举考试必产生一状元之理,经查《中国古代状元录》,后唐明宗天成二年即公元927年,确实举行了科举考试,该榜进士二十三人,泉州人黄仁颖高中榜首为状元,史称黄仁颖榜。因两种版本宗谱未按修谱惯用术语载明念七公是否是“黄仁颖榜进士”,故仍无法确定或排除念七公是否是“唐天成二年士士”之说。然,查《历史科学概念》第八节“近代史学”,鸿词科为:“即博学鸿词科;清代为选拔人材而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按“鸿词科”一词系在互联网上搜索,可查明清朝从顺治、康熙、乾隆等朝,为选拔人材均临时设置了名为“鸿词科”之科举。据此,因清朝才临时设置“鸿词科”,完全可以排除省内版星庐局谱载念七公为“鸿词科进士”之说;加上前述论证念七公应当出生于北宋期间,故又完全可以排除念七公为“唐天成二年鸿词科进士”之说。

2)是否为“宏词科进士”及应试时间?

“鸿词科进士”与“宏词科进士”,两个条词完全同音,仅一字之异。念七公是否有可能是“宏词科进士”或“试宏词科进士”呢?

经阅佚名著《我国古代秘书选拔制度》,其载:“宋代以直接考试拟写应用公文的能力选用秘书。由于王安石改革科举时,考试内容由重文学诗赋改为重经义、策论……。宋哲宗采纳了此建议,特设宏词科,专门选拔朝庭所需的文字秘书,规定只有取得进士资格者才能报考。……高宗时,改宏词科为博学鸿词科,并放宽报考限制,以扩大生源,不论有无出身都皆可应试”。由此可见,宏词科科举制度,是宋哲宗朝在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后至宋高宗朝中一段时间内,特设的科举考试制度。无论是否考中,包括试考者都具有进士资格。宋哲宗朝为公元1080年至1101年期间。又查《中国古代状元录》,宋哲宗朝举行了五次科举考试。时间与状元是:元祐三年(1088年)戊辰科,状元是开封廪正人李常宁;元祐六年(1091)辛未科,状元为四川保宁人马涓;九年(1094)甲戌科,状元为荆州潜江人毕渐;绍圣四年(1097)丁丑科,状元是江西临川人何昌言;元符三年庚辰科(1100),状元为大名人李釜。

按照《中国古代状元录》中宋哲宗朝的科举信息,尚不能确定该朝特设宏词科的具体年份。唯有再从史料中对王安石的记载和宏词科进士或博学鸿词科进士信息中探寻。

王安石(公元1021-1086年),抚州临川人(今扶州东乡县上池里洋村人);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当过十多年地方官,从熙宁三年(1070)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变法改革,是一个有名的政治家;熙宁九年(1076)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钟山。因宋哲宗是公元1086年才登基的,在位13年。因此,可以推断;宏词科科举制度,是王安石在宋神宗朝担任宰相并改革科学时提出的建议,宋哲朝才采纳“特设宏词科”。至于宋高宗朝改宏词科为博学鸿词科的时间,未查悉。但宋高宗赵构是公元1127年登基的,在位36年。查《中国古代状元录》知悉,宋高宗朝只有建炎二年(1128)戊申一科状元,为江都人李易。据此,特设宏词科的时间可界定为宋哲宗元祐元年丙寅至宋高宗建炎二年戊申之间,即公元1086年至1128年之间,历时42年。因二种版本宗谱均载念七公是鸿词科或宏词科进士,唯有是宏词科进士符合常理和上述史实,故念七公“试宏词科进士”或登“宏词科进士”,其时间应当在1086年至1128年之间。

3)周谟与念七公是否是堂叔侄关系的可能?

周谟,字舜弼,其他名讳字号详前,国子博士,著有《尔雅校笺  》十卷;为侁公十五世孙,行十八;《江西通志》、嘉靖《九江府志》均有传。《宋史》本纪二十七载:高宗二年“十二月丁亥朔……癸卯,川、陕宣抚司试陕西发解进士,得周谟等十三人,以便宜赐进士出身”。黄勉斋撰《周舜弼墓志》云:“朱子守南康,先生执贽登门,尽弃其学而学焉”。说明周谟与朱熹同在庐山白鹿洞,且《嘉靖九江府志》中亦载周谟与朱熹同在白鹿书院讲学。由此可见,周谟是宋高宗建炎二年中进士的,同榜十三人,与前述《中国古代状元录》中公元1128年即建炎二年,戊申科状元江都人李易相吻合。

然,翻开侁公后裔宗谱即辂北周氐家族宗谱,只能直接证明振赦与周谟是同祖堂兄弟,也能证明振赦子中念七与周谟是堂叔侄关系。但因振赦三个儿子虽有齿录,并上承世系较为完善,而谱中振赦三个儿子的齿录仅有谱名无其他记载。故无法凭此证明辂北周氐家族师愈孙中振赦之子念七,是否是乌兔周始祖念七公。

但是,周谟如果与乌兔周念七公是堂叔侄关系,那么,因省外版本谱载和辂北周氐谱载念七公父振赦,与周谟是同祖堂兄弟,其中振赦行九,周谟行十八,从常理角度讲,周谟的年龄应当大于或接近念七公之年龄。周谟生殁不详,但其于公元1128年登李易榜进士,是史载不争事实。通过《中国古代状元录》中记载换算,中状元的年龄都在30岁以上,如宋真宗景德二年乙己科状元李迪,时年34岁登状元榜。由此推算,周谟应当出生于公元1098年或之前,与前述乌兔周念七公“试宏词科进士”或登“宏词科进士”之时间,应当在1086年至1128之间基本相吻合。故可以推定两者年龄相近,故周谟与乌兔周念七公有可能是堂叔侄关系。

按照上述推理,设乌兔周念七公可能出生1095年,至今为913岁。用世系平均年龄来分析可能性。根据委托我考证之委托人之一的周遇仁宗亲,系念七公三十二世孙,其出生于1948年,据此计算,其世系每代平均间隔为27.5余岁;又据遇仁宗亲讲,念七公旺族后裔中最小辈份的为第四十世,平均每代间隔为23.4余岁。这一计算结果,既进一步说明上述分析的合理性,又用反向思维的方法检验了周谟与念七公堂叔侄关系成立仍有可能性。

同时,二○○七年十月,赣、鄂、皖《周氏宗谱》续修委员会集中了原三十多谱局之谱牒,其谱载内容都证实了与本文所述省外版本谱载内容完全一致,均记载周谟与振赦为同祖堂兄弟;振赦生子三:念七、念九、四六。且有周谟于宋淳熙八年六月敬撰的《辂北复修宗谱序》。再则,据《中华周氏网》显示:于乾隆元年(1736)三月,由南康府建昌县德正乡麻潭州集凤村苎麻头满、堂、荣三胞兄迁四川广元木门的念七公后裔,现繁衍于广元、南江、巴中等地,其谱载始祖勍,还有诜公,但其称念七公娶何氏,生子二:简廷、简宪。勍乃侁公七世孙,诜乃侁公十世孙师愈的曾祖。该信息与省外版近一致。

(五)省内版宗谱其他几个疑点的分析

因省内版谱均载念七公六世孙玙公“中解元登李迪榜进士”和星庐局对念七公七世孙澄公清公、八世孙才公共三人有生辰记载,而省外版谱均无记载,且若星庐局之谱载成立,则直接影响前述分析。故有必要单列分析。

1、星庐局谱载念七公七世孙澄公、清公生辰年份有误。

星庐局谱载念七公七世孙澄公:“珌长子,生于宋兴隆二十年十二月初四”;清公:“珌次子,生于宋兴隆六年十月初八日”。宋朝没有兴隆纪年,疑为孝宗朝隆兴。但隆兴年号纪年仅使用二年,故首先不存在有隆兴二十年或隆兴六年;同时,清公为珌公次子,这是省内版三谱局和省外版本谱载一致的事实,其不可能年长珌公长子、即其胞兄澄公十四岁。因此,该谱载有误或将二年笔误为二十年。

2、星庐谱载念七公八世孙才公生辰年份有误。

星庐局谱载念七公八世孙才公:“清长子,生于宋淳熙戊戌年八月十五日”,即公元1178年。如果将前述兴隆二年(按笔误推理)和兴隆六年按宋孝宗朝二年和六年理解,那么,就分别为1164年和1168年。这样,按照星庐局谱载直接换算,才公仅小其父亲10岁,小其同祖伯父14岁。显然,这一谱载内容不符常理,应当有误。

3、省内版三谱局谱称念七公六世孙玙公:“公以易经中发解登李迪榜进士”,其中称李迪榜有误。理由有三:

省内版三谱局称“登李迪进士”,是指玙公与李迪为同科进士,其中李迪擢居第一为状元。李迪,据《中国古代状元录》和《李复古集》注释云:“李迪(公元971-1047),濮州人(今山东鄄城),字复古;生于宋太祖开宝四年,卒于宋仁宗庆历七年。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乙己科状元;……宋庆历七年(1047)逝世于家中,终年七十七岁”。由此可见,李迪是公元1005年的状元。玙公生殁年份不详,但从下列分析可以辨明是否是李迪榜。

1)省内版和省外版均载玙公和珌公同为念七公五世孙克俊公之长、幼子,两人为同胞兄弟,应当年龄相差不大。虽然两种版本谱对玙、珌两公生、殁年份均未有记载,但省内版星庐局谱对玙公胞侄澄公、清公生辰有记载。

前述“隆兴二年”和“隆兴六年”,按宋孝宗二年和宋孝宗六年推定,即分别为公元1164年和平1168年。按照三十岁中状元的话,如果玙公是登李迪榜进士,那么,玙公至迟生于公元975年。这样换算,玙公年长其两个胞侄,分别大其189193岁。显然玙公登李迪榜不符合常理。

2、再按省内版三谱局原载念七公“殁于宋太平兴国八年,享年八十三年”推算,假设念七公生于公元900年,玙公为念七公六世孙,每代世系间隔不可能仅15岁以内。按此推理,玙公不可能出生于公元1005年前,更谈不上登李迪榜进士。

3、如果按照前述分析,念七公年龄与周谟年龄相近,那么,念七公后裔公就不可能有于1005年前出生的人。故玙公更不可能是登李迪榜。

四、结论

综上所述,省内和省外乌兔周念七公后裔两种版本宗谱,从念七公起至其九世孙其两种谱载世系、名讳字号、娶氏、生子、殁葬地点完全吻合,应当可信无疑;但省内三谱局版本中就念七公、简公、玙公、澄公、清公、才公之齿录中如前所述之个别内容,应当分别失准有误。念七公之上承世系,省内版本谱载与史实不符,且有冲突,又与“乾隆四十一年岁次丙申孟冬月”念七公二十七世孙庠生周景宣《序》文内容发生冲突,即省内版本谱载念七公的上承世系,早在乾隆四十一年冬月,就由念七公二十七世孙庠生周景宣字若渊以《序》认定“不无差误处”,故省内版本谱载念七公之上承世系应当有误;省外版本谱载的念七公上承世系,与辂北侁公周氏家族各谱局之谱内容完全吻合;且辂北侁公后裔宗谱在宋淳熙八年即公元1181年周谟主修之首次联修之前,还历经唐玄宗三十九年即公元750年侁公三世孙干公字国宝号大本和公元1071年极公字茂衍、敦颐公字茂叔主修宗谱,至现在累计已达四十九修,故省外版本谱载内容来源有据,应当真实可信。然,分析结论只是凭借笔者所握的有限资料和肤浅之拙见,并非一定能完全还历史之真貌,故斗胆借用念七公二十七世孙庠生景宣公《序》中结束语:“以俟后之贤明起而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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