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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钱端升
2015-11-22 15:25:31 来源:
编辑:lof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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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1952年院系调整,受命筹建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并出任首任院长。1954年参与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工作。 作为杰出的爱国民主知识分子,钱端升先生长期致力于发展新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对中国立法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他学贯中西,著述颇丰,为中国培育了大批人才,不少海内外知名人士都曾受过他的教益。 求学历程 钱端升先生1900年2月25日生于上海。13岁就考入江苏省立三中(松江中学),1916年(民国5年)秋入上海南洋中学,17岁考入清华大学,19岁被选送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不久入美国哈佛大学深造,1922年,钱端升在美国哈佛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后在哈佛攻读哲学博士学位。其间。在哈佛大学校长罗威尔先生介绍,到英国、法国、德国等地访问考察。1924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 人物生平: 教学生涯 钱端升先生“以教书为业,也以教书为生。”1924年归国后,在清华大学讲授政治学、宪法学。1927年,任教于南京中央大学,在《现代评论》杂志连续发表论述,强烈要求废除“领事裁判”,归还租界;并主张吸取西方经验,建立完善的中国行政系统。1930年,钱端升回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任教并兼任课北京大学。1934年,继任天津《益世报》主笔主笔,数月间发表议论170篇,针砭时弊,终也被迫去职,再度往南京中央大学任教。柳亚子《怀人》诗,赞“钱郎才气颇纵横,抵掌能谈政与兵。揽辔澄清吾已倦,论坛一臂汝能撑。” 抗日战争爆发后,参与筹建西南联大法学院,于辛勤教学外,撰写有关国际时事的论文和学术研究的专著,积极参加加强抗日统一战线的活动。1937—1949年,钱端升四次应邀赴美国参加学术会议和讲学。其中1947年10月至1948年,钱端升任哈佛大学客座教授,讲授《中国政府与政治》。回国后于北京大学任教,1949年5月,被任命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1952年,新中国实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政策,钱端升参与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筹建并被周恩来总理任命担任首任院长。同时,兼任外交学会副会长、对外友协副会长、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外交部顾问,致力于新中国法制建设。 反对独裁 作为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在无数次的国民政府国民参政会会议上,钱端升和张奚若、罗隆基、周炳琳一道,成为蒋介石最害怕起立质询的参政员。用赵宝熙先生的话说,“这四位教授,虽然政治立场不尽相同,但都痛恨腐败、独裁,力争民主,且皆熟悉西方民主程序。”中国古话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但在钱端升等参加的国民参政会上就不完全适用了,纵然蒋介石身居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的总司令,但面对钱端升等知识分子,依然不得不有所收敛。 钱端升的这种独立人格,更多来自于其洁身自好,他压根就不愿意做蒋介石的官。谢泳先生在《寂寞钱端升》一文中就指出:“钱先生要是想做官,机会多得很。”怎么个多法呢?钱端升在一封致胡适的信中说他和陈布雷见蒋介石的情况。钱端升告诉蒋介石,他将回北大继周炳琳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蒋说这样很好,“但自蒋处出来时,陈布雷大感其窘,大概陈布雷曾受人之托,欲令为我设法者也。”就凭钱端升的聪明,不会不理解见蒋介石的不容易,退一步说,他也不会不理解陈布雷对于其当官的利用价值,可是钱端升却依然想回学校教书,至少有二十多年的时间,钱端升就“以教书为业,也以教书为生。”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毛泽东同志赴山城和蒋介石举行重庆谈判。10月1日,钱端升和西南联大的另外九位教授,联名致电蒋介石和毛泽东,要求国共双方停止内战,实现国内和平。“双十协定”在桌面上签字后,而背地下内战却箭在弦上,不能不发,西南联大这个民主堡垒也成为国民党特务的眼中钉、肉中刺。 由于有关方面的干涉,原定于是年11月25日晚上在云南大学致公堂召开的时事晚会被禁止,云南大学被勒令不得提供场所。后来时事晚会改在西南联大图书馆草坪上举办。除了西南联大的青年学生外,社会各界也来不少人冲破军警特务的重重阻挠,约有6000多人前来聆听时事演讲。在主持人王瑞源简短致词后,钱端升便以“对目前中国政治的认识”为题发表演讲,疾呼“内战必然毁灭中国”,“我们需要联合政府”,西南联大草坪上掌声雷动。 突然间一声枪响,紧接着枪声大作,子弹“啾啾”地飞过师生们头顶,当局出动军警团团包围住师生,企图鸣枪驱散时事报告会。钱端升先生并没有因此终止他的演讲。国民党军警此计不成,又突然停电试图结束时事报告会。钱端升和其他师生一道,又点起汽灯继续发表他们的看法,一直到会议结束。11月27日昆明各大中学校代表决议全市总罢课,钱端升出席了19日的西南联合大学教授会,通过公开抗议支持学生的行动。12月1日,国民党军政当局制造了“一二·一”惨案,在联大师范学院大门前开枪并投掷手榴弹,联大学生潘琰、李鲁连等4人当场死亡,重伤20多人。12月2日联大教授集会,推选钱端升、周炳琳、费青、燕树棠、赵凤喈5位教授组成了法律委员会,准备起诉。此举得到成都、上海各界纷纷响应后,国民党特务甚至寄给钱端升一颗子弹,以此相威胁。应该说,面对国民党的极权统治,钱端升表现出了知识分子的骨气和勇气,他几乎从来没有退缩过,正可谓“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也。 创建北政 1952年,新中国对原有重点院校实施院系调整,在中央的直接推动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法学、政治学、哲学、社会学等学科合并组建成立了北京政法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就是今天法学著名学府——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亲自签发钱端升院长的任命书,副院长刘镜西、李进宝的任命书是由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发的,北京政法学院人事处长刘少农的任命书是由司法部部长史良签发的。 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一批创业者,在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双层背景下,开始了新中国政法专门教育事业的拓荒工作。正像美国耶鲁大学的一批教师,离开耶鲁去创办普林斯顿大学一样,以钱端升先生为首的创业者们带着他们的热情、理想和已凝练的传统云集北京政法学院。 北政迅速汇聚了钱瑞升、王铁崖、费青、吴恩裕、曾炳钧、龚祥瑞、楼邦彦、芮沐、黄觉非、严景耀、雷洁琼、张锡彤、徐敦璋、汪瑄、阴法鲁、杜汝楫、朱奇武、程筱鹤、余叔通、张国华、张子培等。这些令该们后辈学人仰视的学术星宿代表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法学、政治学、社会学这三大学科的最高水平。 新诞生的北京政法学院因拥有一大批这样的名师而自始就显得与众不同。是这些大师和先哲们创造了该校历史上的第一次辉煌。北京政法学院因此而成为新中国政治家成长的摇篮,法律家培养的基地,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法治昌明的骨干力量。 学术贡献 钱端升教授率先运用"法律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将政治学研究聚焦于对各国宪法的研究,开启了我国比较政治研究的先河。法律形式主义政治学"又称"国家主义政治学",它的基本含义是: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国家,研究国家主要是研究国家制度,而国家制度在形式上又是宪法条文的集合,所以归根结底,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宪法条文,比较政治也就是比较宪法。 在此意义上,人们也将这种政治学称为"法律形式主义政治学"。较之传统的思辨政治学,这种"法律形式主义"研究方法的进步意义在于:政治学终于把目光从概念中的事物转向了现实中的事物,政治学研究从此进入了一个以政治科学方法为主导的新阶段,当"法律形式主义政治学"发展至高峰之时,一些政治学家又开始呼吁:政治学不能仅仅满足于研究国家的法律形式,即宪法条文。它应该向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学习,运用经验的方法研究动态的政治事实和政治行为。于是,在早期行为主义的推动之下,政治学科学化的倾向进一步加强。 建构了中国现代政治学研究的基本框架,奠定了其科学化、体系化的发展方向。他认为,政治学应该成为一门科学、具有经验性。政治学距成为经验科学的理想甚远,只要有更多的专门研究机构,只要有更多的人学习研究政治学,"长此以往,政治学当不难成为科学,而在学术中占一位置也。"钱端升先生分析了政治学和相近学科的关系。此外,历史学为政治学研究之工具,心理学有助于分析政治行为之心理基础,均不可忽视。钱端升完整地定义道:"政治学乃是研究国内外政治活动、政治组织(包括政府体制)、国际关系、兼而纵论时势的一门科学"。钱端升将研究对象进一步具体化,构建了现代政治学研究的基本框架。这一框架的第一层面包括政府、政事(即政治活动及原动力)、国际关系三大块。这应该算是中国政治学者最早提出的研究框架,也是最早的将政治学理论体系化的努力。 钱先生列举了政治学的三种用途:一是可作为知识研究,二是当作一种研究方法,三是实用,即"谋政治之改良"。可见,钱端升一生都把政治学作为经世致用之学,奋力推动中国政治进步和制度的昌明。 政治观点 钱端升毕生从事政治学、法学研究,并以学人身份积极介入政治,介入社会,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提出自己的看法。1925年提出租界的领事裁判权与国际公法之基于“主权属土”说背道而驰,列强在华之领事裁判权非如过去近东回教国所赋予耶教国之出于自愿,纯系鸦片战争后列强所强加;有关租界条约所订的“按法审理”的“法”之系“程序法”而非“实体法”,领事裁判“僭越超过条约之所许”,理应废除,废除可取“先礼后兵”的办法(《治外法权问题》)。 对“九一八”事变后的中日关系,在1934年就黄郛代表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交涉一事,提出“中日问题是根本无法解决的”,交涉于我国不利(《论华北大势——兼送黄郛委员长南行》)。对立宪运动,提出“行政没有一定手续,而人民常遭压迫,那无论政体怎样规定,政治总不会怎样高明,令法律迁就事实易,令事实遵循法律难”,“有法而不能实行,不被人所遵守,则离法治更远,不如无法”(1929年《评立宪运动与宪章修正案》)。解放初,对国家工业化的途径,提出“为求工业化而过分奖励私营工商业,则有流于资本主义之危险。过分强调国营事业,则因国家财力薄弱之故,必将有延缓生产的危险”(1950年《统一战线·人民政府·共同纲领》)。 钱瑞升奖 为纪念钱端升对中国法学研究作出的贡献,中国政法大学倡议以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钱端升教授名义设立“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设立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贯彻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繁荣法学研究的一项善举,以著名法学家钱端升教授的名义命名该奖具有公信力,也表明了中国法学界在政治上的成熟。 针对目前学术界存在的违反学术规范问题,委员们强调了评奖程序公正对于学术评价的重要意义。为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打造成全国知名品牌,与会委员形成决议:为保证评奖结果的公正性,奖励委员会委员一律不申报评奖,并将该决议写入奖励办法。首届奖励委员会主任由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家福担任,副主任为著名法学家曾宪义、张文显、徐显明、江平。委员包括吴汉东、李林、黄进、龙宗智、何勤华、王利明、陈兴良、朱勇、张明楷、张保生、姜明安、樊崇义、崔永东等著名法学教授。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将面向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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